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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物价 稳定市场 重庆市政府采取新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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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4
第2版(经济)
专栏:

控制物价 稳定市场
重庆市政府采取新措施
新华社重庆电 (记者向虎)重庆市政府9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对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提出了新措施。主要内容有:
——经核准经营汽车、石油、铜材、铝材、木材、化肥、纯碱、金银及其制品、麻、棉及卷烟等主要物资和紧俏商品的经营单位,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禁止任何单位之间就地倒买倒卖。
——严禁单位和个人从零售商店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或者垄断货源、欺行霸市、扰乱市场;任何生产经销单位都不准为非法倒卖活动提供货源和其他方便条件。
——不准利用市场供求矛盾,制造、推销假冒商品、劣质商品,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以及违反物价管理规定乱涨价,坑害消费者。
——违反规定的,由工商、物价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罚。
——市、区、县工商局设立举报接待室,受理群众对非法倒卖活动的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给予保护,对有功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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