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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物建造私宅 有人告发有纪惩办 洞口县三名主要干部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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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侵吞公物建造私宅 有人告发有纪惩办
洞口县三名主要干部受处分
本报长沙电 记者杜若原报道:湖南省邵阳市委8月27日对洞口县三名县委常委,在营建、筹建私房中严重以权谋私作出处理:撤销洞口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王道钦(原县委书记)党内一切职务,建议按有关程序罢免其县人大委员、主任职务;撤销县委常委、副县长胡济泉党内一切职务,建议撤销其行政副县长职务;给予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祥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委常委职务。
今年3月下旬,一封群众检举信从洞口县寄往省纪委,揭发了王道钦、胡济泉、刘祥佳营建私房中的严重问题。省纪委立即责成邵阳市、洞口县纪委查处。
经过3个月的调查,证实王道钦、胡济泉、刘祥佳采取多种非法手段,营造自己的私房。他们或是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如从本县渣怦乡以低于收购价买进木材,而要乡财政给予补贴;或是拿财政补贴的居民生活用煤高价卖出;或是多占土地,等等。
常务副县长胡济泉全家3口人,在机关已有七八十平方米住房。近年来,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揩国家、集体的油水,建起了一幢上下3层、大小34间、建筑面积达664平方米的楼房。当地群众称胡济泉的房子为“胡公馆”。
邵阳市委、市纪委在对上述3人作出党纪处分的同时,还决定追回他们倒卖、侵占、占便宜款及罚款24000元,限期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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