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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关心中小学教师待遇 大部分县市兑现增资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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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5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各地各部门关心中小学教师待遇
大部分县市兑现增资标准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据国家教委透露:到今年教师节前,全国94%以上的县市可兑现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的标准。最迟到年底,这项工作可圆满结束。
去年年底,国务院决定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10%,原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为此联合下发文件,规定了实施细则。各地各级政府及劳动、人事、财政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教育部门贯彻执行。
本着减少矛盾、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各省、市、自治区从当地实际出发,对相应提高民办教师等人员的待遇都做了明确规定。比如,江苏省规定:民办教师“原则上可按各地现行民办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提高10%。所需经费,按原开支渠道解决。”陕西省规定:“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公助补贴等级标准各提高5元。”
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兑现增资标准,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及领导的重视。北京市市长陈希同要求: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增资10%,必须按规定日期将钱发到教师手中。河北、福建、贵州、云南等省的经济在全国来讲并不十分发达,但他们在各自省府的直接领导下,8月底前已兑现增资标准。湖南省省长明确表示:要将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做为大事来抓,财政部门即使借钱,也要兑现。广东省已拨出专项财政补贴款,帮助贫困县(市)早日兑现增资标准。
据了解,部分县(市)至今没有兑现增资标准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验收工作尚未完成或刚刚完成。为了减少工作量,一些县(市)把提高工资标准工作安排在兑现技术职务工资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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