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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5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

关于新新闻主义
仲大军
读老鬼的新著《血色黄昏》,惊讶地发现封面大标题之上写着一行小字:一部探索性的新新闻主义长篇小说。
新新闻主义这个词第一次冠到中国文学作品的头上,实在令人感到新鲜。但新鲜之余,又感到某种不妥当。因为这本书更像美国60年代期间出现的一种公开陈述式的自白小说,而不应划入那个时代的新新闻主义作品之列。由于美国60年代期间兴起的一股名叫新新闻主义(或译成新新闻报道)的写作潮流至今在我国没有系统而清楚地介绍过,所以许多人对这一名词存有误解。两年前我曾在一篇研究文章里看到这样一种说法:新新闻主义在西方已成为写作的方向。事实并不尽然。新新闻主义只是美国60年代社会动乱的产物,是一个时期里的一股写作潮流。尽管它的影响、它的某些技巧已在文学和新闻写作史上沉淀了下来,并延续到今天,但这股浪潮自进入70年代之后,便渐渐地偃旗息鼓,销声匿迹了。
美国的60年代是一个激烈动乱的年代。总统被刺,反对越战,学生游行,黑人暴动等等暴烈事件一个接着一个。在这种情况下,试图按传统的方法去真实地描写和反映现实生活,便是一件令人厌倦和烦恼的事情了。现实事件的生动性和复杂性不断地超越小说家们的才能和想象力;新闻记者们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传统的新闻报道手法已满足不了反映社会的需要。
一部分小说家暂时地放弃了小说的创作,转而从事社会评论、纪实文学和充满活力的报告文学的写作。一部分新闻记者也从新闻界里分裂出来,他们抛弃传统的常规的新闻报道,借用小说的某些手法撰写长篇的新闻报道。这两拨人汇合到一起,形成了一股声势浩大的艺术性写实的潮流,风行于整个60年代的美国文坛。
很难用一个确定的词来称呼这股写作潮流,因为在这股由各种写作文体和风格、手法组成的大潮之中,各种流派的作者都对自己的作品起了一个名字。例如杜鲁门·卡波特把自己的《在冷血中》(或译成《残忍》)称作“非虚构小说”,诺曼·梅勒把自己的作品《夜晚的军队》称作“做为历史的小说和做为小说的历史”,而以汤姆·沃尔夫为首的一伙新闻记者则把自己的写作称为“新新闻报道”,或译成“新新闻主义”,还有人译成“新式新闻事业”。尽管各写作流派的名称各异,但是它们的主要特点是一致的,即倾向于纪实的形式,倾向于个人的坦白,倾向于调查和暴露公共问题,倾向于作者在自己作品中的卷入。这一时期出现最多的形式是纪录体小说、目击者报告、自白式的忏悔录等。它们混合了小说的技巧和新闻报道的细致观察,比过去的小说和新闻更成功地反映了社会的混乱以及美国生活大变动的趋势。在这一空前的纪实写作狂潮之下,美国小说与非小说文学作品的写作量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直到四五十年代,美国杂志内容的比例还是:三分之二的小说,三分之一的非小说文学作品。但到了60年代中期,这个比例已经颠倒过来了。
新新闻报道有什么特点呢?它在两个方面不同于报纸和杂志上的传统报道:1、报道者与他描写的人和事的关系反映了新的态度和价值;2、新闻故事的形式和风格基本上是从长短篇小说演变过来的。同传统的记者在标准的新闻文章中努力争取的“客观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新闻主义记者的语调完全是主观的,并标有个人的印记。新新闻主义记者对有权威的新闻发言人的讲话以及如何去平衡它们已不感兴趣,而把他个人对新闻人物和事件的反应记录下来。根据记者的态度和价值观,新新闻报道对官方官员的敬重在逐渐减少,它象征了权威在整个社会中的衰落。
新新闻报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于其语言和形式。沃尔夫为新新闻报道确定了小说里所常用的6条基本叙述方法:1、与其像大多数的文章那样用历史总结的方法去描述事件,不如用戏剧性的场景和场面来描画事件;2、与其像传统新闻那样偶尔引用些对话或奇闻逸事,不如充分地做些谈话记录;3、记下那些“情形细节”或“社会上各阶层人物的行为和个性类型”;4、当事件展开时,以综合和创造的方法运用观点来描述它们;5、内心独白;6、合成地塑造人物性格,即把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及传闻轶事集中到一个单一的有代表性的人物身上。除了这六项基本技巧之外,新新闻记者还采用倒叙、预示、悬念等小说写作手法。
随着六十年代的社会动乱结束,新新闻报道的写作浪潮也平息下来。但六十年代写得最好的东西显然大多是这种新式的新闻报道。尽管在一些不细心的记者手中,小说技巧有时达到滥用的地步,甚至其结果有时是灾难性的,但最好的作品还都是那些经过严密的调查和细心的记录而写成的东西。新新闻报道并没有代替传统的客观报道,它仅仅是一个特殊时代的产物。到了今天,新新闻主义的作品虽然已不再是潮流,但人们仍然可以不断地在《纽约》和《老爷》等杂志上看到这种文章。
回过头来再看《血色黄昏》的出现。写实及采取公开陈述的形式是当代文学写作的一种倾向。《血色黄昏》顺应了这一倾向。至于作品的布局、结构、语言等,我认为大可不必非按一些既定的理论框框去硬套,也不必非要安上一个什么“主义”的头衔。看了某些评论文章之后,颇有隔靴搔痒之感。驴是驴,马是马,骡子就是骡子。自然界的万物都可以有它自己的特征,文学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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