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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变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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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可悲的变异
吴酩
世间万事万物,俱在变化之中。
变中多数,顺乎自然发展,进化得令人欣慰;但也有不少,逆于天理人情,蜕变得让人心惊。近来,种种“猫变鼠”现象,即是如此。
颇走了一段红的“官倒”,不就是一种“猫变鼠”吗?恐怕在一些人步入商界之初,是没有一个公开挂着以权谋私招牌的,相反,几乎都打着“搞活经济”的旗号,甚至颇有诚意地声明是要为企业、为消费者竭力服务的。可是,一旦在经济旋涡中转了几圈,权力便在“孔方先生”的感召下变了味儿。各种紧俏物资,在他们的倒腾下,价格扶摇直上;笔笔本该进国库的钱财,则在权力的驱动下,被窃入了大大小小的“鼠窟”。
今天本报这篇报道所揭露的事情,不也是一种“猫变鼠”吗?本来,作为国家监管机关的工商所,是专事维持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不法之徒的。因之,人们常通俗地把他们比作捕鼠的猫,以表爱戴之情。可三路里工商所,竟在神圣的国徽掩护之下,干起了贩卖假农药、坑害农民的勾当。为善的猫变成了作恶的鼠,可惊,可恶,可悲!尽管这等败类不多,但他们对经济改革的危害是极大的,不可等闲视之。
现实生活中的类似“变异”现象,也可以说是一种顽症了,久刹不住、久治不愈,对此百姓怨言颇多。难道果真没法治吗?非也。说起来,整治的办法并不难,请出“法”来,严格依法惩处就是了。如果说需要加点“药引子”,那就是我国的两句老话:“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这种变异为什么久治不愈?因为在真的要动法的当口,总有像运城市工商局那样的上级站出来百般为下属开脱,或总有心慈的首长法外施恩,搞“下不为例”。于是常见病拖成顽症,再拖,顽症就势必要成绝症。倘若听凭猫们如此变异下去,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岂不要变成鼠类的乐土!呜呼,但愿不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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