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原天兴乡领导私分教育经费 公安县委县府作出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0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原天兴乡领导私分教育经费 公安县委县府作出严肃处理
据新华社武汉9月8日电 (记者杨建武 唐卫彬)湖北省公安县原天兴乡党政领导干部乘撤区并乡之机,采取挪用教育经费、拖欠民办教师工资等手段中饱私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最近,在公安县纪委、监委反复核实材料的基础上,县委和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天兴乡所有党政干部所分违纪金额全部退赔,并对其中五名主要领导干部作出如下处分:原天兴乡党委书记、现南平镇副镇长郭先朗和原天兴乡乡长、现南平镇计委主任呙林高二人被撤销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乡党委副书记、现南平镇石油站党支部书记黄道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乡党委副书记、现天兴工作组组长丁家元和原副乡长田应才二人行政记大过处分。由于南平镇党委和镇政府对此事处理不力和官僚主义,县委和县政府责成镇党委和镇政府作深刻检讨,通报全县。
1987年下半年,公安县原天兴乡改名为天兴工作组,由南平镇统一管辖。14名乡党政干部和9名编外人员目无党纪国法,在“散伙”之前,利欲熏心,竟采取挪用教育经费、拖欠民办教师工资等手段,私分教育公款,全乡50多名民办教师无法教学,被迫停教一周。
据统计,这些乡干部,从1985年10月至今年1月总共挪用教育经费33904元,拖欠民办教师1987年工资12425元,其中,28850.50元被装入他们私人腰包。仅去年10月撤区并乡几天内,就突击分款8320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