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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不如退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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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付款不如退礼
伊仁
现在有些干部抵制“送礼”,往往不是把“礼物”原封打回,而是照价付款。用这种“软处理”的方式反对不正之风,效果十分可疑。
原物封还和折价付款,虽然都是表示不收受“礼物”的意思,但作用大不相同。论处理问题的鲜明性和透明度,后者远远不如前者高。不难推想,人家郑重其事地把“礼物”送上门来了,你不鲜明地打回去,绕弯子来个“折价付款”,这样的“变通”,送礼的会曲解为是某种“照顾”——多少留了“面子”;旁观者会误解为“包容”——态度暧昧不明。折价可能一文不少,“礼物”毕竟是留下了。倘若有人议论说是“变相的收礼纳贿”,怎么解释清楚?不要以为如今“送礼”时兴,人们都变得满不在乎了。在这类上下级的交往中,敏感性正强着哩!大家都在眼睛盯着,看你如何动作。姿态高低,大有讲究。
向来政治的腐败,突出表现在官吏的贪污。贪污多来自贿赂。贿赂起始于馈送(送礼)。官场中的馈送,不可能不带贿赂性质。历史上各朝各代的“清官”们都知道其中的奥妙和厉害,不惜以“铁面”相拒。清初有个江苏巡抚张伯行,曾写过一篇《禁止馈送檄》,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张伯行的这番明白表态看来是起了些作用,他的政声、政绩都不错。康熙皇帝下江南的时候,“封”他为“天下第一清官”。
讲为政清廉,根本用意在于“为民造福”。给干部送礼,都说是“小意思”、“一点心意”,“人情味”十足,殊不知这种以“微尘”形式出现的东西,其放射性污染力极强,一星也沾不得的。奉劝送礼者切勿加祸于领导,受礼者坚决不收,用不着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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