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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破获一起诈骗巨额现金案 十四名案犯落入法网追回赃款二十五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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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4
第1版(要闻)
专栏:

西安破获一起诈骗巨额现金案
十四名案犯落入法网追回赃款二十五万元
本报西安9月13日电 《人民公安报》记者赵充增、本报记者孟西安报道:一起伪造国家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骗取银行52万元现金的诈骗案,日前被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破获。案犯李自立、张天友、丁庭甫等14人落入法网,已追回赃款25万元,缴获手榴弹、匕首等凶器。
去年12月,案犯李自立(28岁,曾因诈骗罪被判刑15年,去年7月保外就医),伙同案犯孙春景(28岁,曾因盗窃被劳教)、张天友(25岁,曾因盗窃被劳教),密谋使用伪造银行电汇支票进行诈骗。李犯经过精心准备之后,于今年2月间伙同案犯张玲珍(女)、孙春景,用一箱红塔山牌香烟作诱饵,骗取西北国棉五厂印鉴齐全的购烟转账支票一张,利用支票第一联托模私刻印章,在同案犯丁庭甫(35岁)家中伪造一份国棉五厂汇彬县农支行购棉花电汇转账支票。随后,与陕西省建筑六公司工人杨润民以能提出现金按比例提成的条件达成协议,由杨在西安市工商银行纺织城办事处将汇票中52.06万汇转到农业银行彬县支行。在该县农行行长朱文辉的积极支持下,杨又通过在县农行水口和永平营业所当营业员的两个同胞兄弟,以给国棉五厂工人发奖金为由,在数日内先后提取现金48万元。
李自立、孙春景、张天友携带枪支、手榴弹、匕首等凶器,先后三次乘出租车,在杨润民家里取走48万元现金,银行剩余的4万多元现金为杨润民及其两个胞弟所得。李自立分得赃款26万元,孙、张各得10万元,随后携款潜逃。
案发后,公安部门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终于将除案犯孙春景(正在通缉)之外的14名案犯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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