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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经济环境中的一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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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6
第5版(理论)
专栏:

治理经济环境中的一个问题
罗精奋
治理通货膨胀是治理经济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严重的通货膨胀无论对于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在经济起飞阶段或者是在经济稳定发展阶段,都无例外地被视为“洪水猛兽”,总是千方百计地采取对策力求加以制止。严重的通货膨胀不仅不能给社会创造财富,无助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而且会破坏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恶化经济改革的环境。现在,我国的物价指数年增长率已达到两位数,按国际通行的标准,处于中度的通货膨胀状态。世界各国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把反通货膨胀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经济任务。看来,我国也应当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在坚持这一方针的前提下求发展,求改革。
我国当前反通货膨胀的第一步,是要把几年累积下来的几百亿元的过量货币消除掉。为此,首先要发展生产,增加供给,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然而发展生产的潜力在一定时期总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因此,还有必要寻找一些有效的办法。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有二条,一是有选择地出卖某些小型国有企业(包括出售企业股票和债券),一是出卖国有房地产。这不仅有利于深化改革,而且可以吸纳流通中一定数量的货币。但要注意两点:一是回笼的货币不能分散到各部门、各地方和各个企业手中,而应当绝大部分集中到国家手中。如果这些回笼的货币分散由各部门、各地方、各企业使用,结果等于进一步扩大了对这些单位的贷款,市场上的货币仍会过多。二是对向居民出售住房而回笼货币的作用不宜估计过高。因为在进行住宅商品化的改革时,国家一般要相应给绝大部分职工增加房租补贴,出售住房除首次付款按一定的百分比收取现金外,收回来的大部分是国家发放的住房券,这样一出一进,再留下一部分用作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以后,真正能回笼的货币并不如人们设想的那么多。还应指出,把消费基金转化为建设资金要有相应的生产建设物资作后盾,否则,必然加剧生产资料的供不应求,导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
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还要重新调整我们的货币政策:
一、货币供应量应当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大体要与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基本保持同步,考虑到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需要,可以略高一点,但不要高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与物价结构性调整上涨率相加之和。这种计算方法在货币供应量正常的情况下是大体可行的。然而目前由于用以计算货币供应量的基数,是一个已经偏大了的数字,它推动物价上涨的“能量”还没有全部释放出来,因此,近几年实际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应当适当低于上述两率之和,这样才有利于逐步冲销目前已经多投放的货币。货币发行要实行法治,要强化货币发行权的法律约束。年度的货币发行量计划,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未经人民代表大会重新审议修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任意调整和突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应对此全权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货币发行整个过程要实行全面监督。
二、贷款计划由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发行计划,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自主地决定贷款总规模,并配合有关部门控制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的增长速度。各专业银行要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贷款的发放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优化投资结构。对流动资金贷款应当按储备资金、在制品资金、产成品资金实行分类管理,逐笔核放,监督使用,到期收回。逾期贷款不得强迫银行挂帐或要求豁免贷款本息,而必须以企业资产偿还。对于没有实物作保证的和资信度低、资不抵债、要吃“倒帐”或“呆帐”的贷款申请,银行有权拒绝发放。对于确属社会效益好的需要重点扶持的建设项目如无力偿还贷款,可由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担保,或由建设项目的资产抵押。
三、提高定期存款利率,扩大长期储蓄,使现实购买力转化为潜在购买力,以减少货币投放。要增加储蓄形式,如住房储蓄、市场紧俏的耐用消费品预购储蓄、其它折实保值储蓄等,以扩大储蓄量。
四、国家宏观经济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严格管制有效购买力;同时,通过深化企业改革,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发放工资性支出的透明度,防止消费和积累的膨胀。这样,可以减轻社会对银行的压力,以利于银行能够比较顺利地压缩各项贷款,相应减少基础货币的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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