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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王毓珩偷工减料 使国家损失六亿七千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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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2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奸商王毓珩偷工减料
使国家损失六亿七千多万元
编辑同志:去年五月,北京私营裕升营造厂奸商王毓珩承包我校教室大楼和饭厅工程。我校委托永茂设计公司负责监工。由于奸商偷工减料,使国家遭受严重损失。现在大楼地基已下沉,墙外裂缝有四十四条,墙壁向外倾斜。地面的洋灰用量和原规定相差数倍。奸商以细沙等代替洋灰。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门窗已走了样子,原因是奸商用湿木、朽木、杂木代替红松。厨房屋顶因瓦的质量太劣,已经漏水。插销、房梁等料都是次货。根据我们调查,全部损失约六亿七千多万元,占总价百分之二十。这样的偷工减料,监工方面是应负一定的责任的。因此,我们除了要求政府严惩奸商王毓珩,由他赔偿国家的损失外,希望永茂设计公司从速追查责任。
北京实验工农速成中学节约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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