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阅读
  • 0回复

封建陋俗不除 女子早婚难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封建陋俗不除 女子早婚难禁
在我们这里的农村,女子20岁出嫁已是晚婚了。大多数姑娘在15岁左右就由父母包办找了对象,然后通过民间认可的“小结婚”、“贺喜”等形式与男方组成家庭。因此,这一地区存在着大量的“事实婚姻”。例如,近5年来,天镇县某村“事实婚姻”占结婚人数的60%,甚至连村党支部书记夫妇也是如此。
女子早婚者如此之多,我认为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
一、男女性别比例失调。1985年的人口统计资料表明,我地区240多万人口中,男性公民约为130万,女性公民约为110万。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子需寻求配偶,而同一年龄层次女子的数量却存在较大的缺口,人们的目光自然转向下一个年龄层次的女子。于是,一些人通过出具假证明提高女子的年龄领取结婚证;或者通过买卖婚姻、包办婚姻、转换亲等,使一大批未成年的女子过早地成为家庭主妇,形成了这一地区特有的大丈夫、小媳妇的婚姻格局。
二、性别比例失调是封建思想和陋俗造成的。在雁北农村,存在着一种十分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家家都花高价娶新娘,对新媳妇百般迁就,生怕新媳妇不好好过日子;一方面谁家的媳妇生个女孩就被人看不起,受人鄙视。多少年、多少代,人们都以养育男儿为荣,以生养女孩为耻,因此,女婴的成活率一直不高。令人忧虑的是,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农村中一些家庭近乎病态地追求生育男孩,弃女婴的现象时有出现,使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更加严重。
山西雁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肖连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