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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青少年私奔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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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重视青少年私奔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有100多对男女青少年结伙私奔,给200多个家庭带来了不安。相邸乡一对男女青年私奔,女方父母把男方的部分家具和生活用品砸坏,经济损失近千元。十字路镇3个少女与岭泉乡3个男青年私奔,前几天才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找回。陡山乡一对男女青年跑到东北,女方的父亲为找女儿冻坏了脚,花掉医药费约1500元。
这些男女青少年私奔的主要原因是:
一、不按婚姻法办事。有的青年认为,婚姻自由,结婚登记不登记都一样。二、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方法欠妥。有的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有的为子女搞转亲、换亲,有的女方父母借机大要彩礼等,致使男女青年私奔出走。三、有的男女青少年受一些不健康的社会影响。
希望领导部门和家长对男女青少年私奔的问题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山东莒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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