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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干事件有关责任者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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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芋干事件有关责任者受到处分
本报6月18日第五版曾以《请涡阳县、柘城县有关部门回答:千呼万唤不去镇巴是何道理?大批芋干霉烂该负什么责任?》为题,披露了几十万斤芋干严重霉烂的事件。最近安徽涡阳县、河南柘城县有关部门已调查处理。负有责任的涡阳县粮食局副局长和青町粮站站长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和撤职处分;直接责任者涡阳县粮食局议价办公室副主任张绍周受到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涡阳县检察院现以渎职罪对张绍周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 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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