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阅读
  • 0回复

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会议 通过司法权限和贸易决定的多边公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18
第6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会议
通过司法权限和贸易决定的多边公约
新华社日内瓦9月16日电(记者向奎观)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18个成员国9月12日至16日在瑞士卢加诺举行外交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司法权限以及实施民事和贸易决定的多边公约。
会议发表的公报说,卢加诺公约在18国范围内确定了司法方面“国际权限的统一准则”,并“承认和执行判决的简化程序”。公报指出,这是欧共体和联盟落实1984年发表的关于加强双方合作的卢森堡声明所取得的具体成果,既体现了欧共体成员国1968年签署的布鲁塞尔公约的主要精神,又考虑到了联盟成员国在司法方面的特殊要求。
公报说,卢加诺公约只适用于欧共体成员国和联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系,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仍将以布鲁塞尔公约为准。公报认为,通过两个公约的实施,将建立起一个“名副其实的欧洲司法区”。卢加诺公约附有三项议定书。其中一项议定书规定,有关国家将经常交换情报,使各国法院彼此了解对方国家的司法情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