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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县抬价抢购浙江蚕茧事件 监察部经贸部检查组作出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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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0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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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县抬价抢购浙江蚕茧事件 监察部经贸部检查组作出处理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根据国务院指示,监察部和经贸部最近联合派出检查组,对上月底江苏和浙江两省毗邻地区发生的抬价抢购蚕茧事件进行了调查,最后决定:江苏省吴江县抬价抢购的一万担早秋蚕茧,按原规定的收购价退还浙江省;对抬价抢购的有关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今年早秋蚕茧收购时,江苏省吴江县毗邻浙江省的8个茧站,违反江浙两省协议,提前开秤收购,以每担高出原规定价100—200元的价格抢购蚕茧,短短4天内约有1万担以上浙江蚕茧流入江苏吴江县。浙江省桐乡县为防止蚕茧外流,也采用了抬价收购的不正当作法,省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制止。
监察部、经贸部联合检查组经过调查,认为这次江、浙两省边界地区早秋蚕茧大战是江苏省吴江县违反两省协议,违反政策,抬价抢购蚕茧造成的。
检查组认为,抬价抢购蚕茧,违反了去年《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抬价抢购农副产品的通知》,也违反了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蚕茧管理防止抬价抢购的通知》的电报精神,是党纪、政纪不能容忍的。为了严明党纪、政纪,防止中、晚秋蚕茧再次发生抬价抢购,检查组做出两条处理决定:
一、吴江县按原先规定的收购价,退一万担蚕茧给浙江省,由于抢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吴江县自己承担。
二、江苏省要对这次抬价抢购负有责任的吴江县有关领导和有关乡镇领导、茧站领导,分别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浙江省也要对桐乡县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给以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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