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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中秋节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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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0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写在中秋节前
陈文俊
中秋和国庆两节将相继而至。最近出去串门,常听过去的老同学念叨自己单位“两节”期间的“福利”待遇:或发水果,或“卖”(以极低价)鸡鸭,或做服装,听了叫人好不羡慕。又据电台报道,某省会城市最近生产的中秋月饼只有20%被私人买走,其余80%已有归主,去向可想而知。看人家,丰衣足食,想到自己单位“寒酸”得紧,顿犯“红眼病”,想唠叨几句。
上面道听来的仅仅是社会集团购买的几个例子,看起来小事一桩,但细想起来耐人寻味,仅本人知道的这些,可能已不止几十万元人民币了。
每逢节日,单位给职工发这发那,在我国目前似乎已成定规。一些单位不发这种“节日福利”,也确实会影响职工的积极性。为什么呢?因为每个职工都有个左邻右舍,人家单位发东西,自己单位却没有,见了人总觉得“丢份”,能不产生消极情绪吗?于是乎,有的单位尽管并不富裕,为了跟人攀比,调动职工积极性,咬咬牙也发下去了。
中央三令五申制止社会集团消费,已经好长时间,国务院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又重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做到令行禁止。现时,令早已有矣,适逢“两节”,有关部门能不能止一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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