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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出现一批“特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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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0
第2版(经济)
专栏:

牡丹江市出现一批“特企”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一批“特企”出现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这是该市作为全省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搞活大中型国营企业采取的重要步骤。
所谓“特企”,就是以确立新体制为目标,以搞活经济为目的,赋予企业以特殊权限、特殊政策、特殊管理办法,并提出特殊要求。任何非授权单位都不得进行干预。同时规定:“特企”中的厂长、经理,除市委市政府决定参加的必要会议外,有权拒绝参加其他会议。简言之,国家对“特企”依法监督,“特企”对国家照章交税,政府则主要通过税收、信贷、工资、物价等政策对“特企”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而不再实行日常行政干预。
牡丹江市首批确定的“特企”共有14个,其中包括10个工业企业,3个商业和1个贸易中心。日前,记者采访,亲眼看到特殊政策唤起的一股“特劲”。“特企”特办,已明显见效。截至7月末,14个“特企”与去年同期比较,产值增长28%,销售收入增长48.2%,利润增长33.8%,税金增长42.8%,均大大高于一般企业水平。不少小企业和微利企业纷纷向“特企”靠拢,要求被兼并,不少企业申请入“特”。
(方培恩 李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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