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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党章》制定和推行工作责任制 包纺总厂党组织和党员活跃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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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0
第5版(政文)
专栏:

依据《党章》制定和推行工作责任制
包纺总厂党组织和党员活跃起来
本报讯 党政分开以后,基层党支部和党委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内蒙古包头纺织总厂根据《党章》规定,制定并试行“党员责任制”和“党的基层组织责任制”,使党的活动发生了显著变化。
包头市纺织总厂有近万名职工、700多名党员。党员素质、党风端正与否对企业兴衰至关重要。总厂党委依据《党章》中党员8项义务和党的基层组织8项基本任务,分别制订出可计量的标准和要求。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考核由定性变为定量。
全厂718名党员分别负责385个责任区。每个党员在责任区内,要起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搞好生产,同时又要做好群众工作,并与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否则根据考核标准扣分。基层组织建立了党员责任制考核档案和报表制度。党员一年中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达不到标准者,所在支部向其出示黄牌警告,限期达到合格。如本人仍未改好的表现,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劝其退党。党的基层组织责任制的考核由总支掌握。半年一小评,年终一总评。责任制规定连续两次不合格,所在总支、支部书记要向总厂党委写出书面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三次不合格的由党委或总支对其调整,产生新的总支、支部委员。
经过几个月的考核,党员感到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洁身自好”的状况有了一定转变。整理车间上半年搬迁,党员脏活重活抢着干,群众说:现在的党员像个党员样了,要求入党的人也多起来了。上半年全厂发展党员18名,其中一线工人12名,加强了生产第一线党组织的力量。(任之 高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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