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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鱿鱼”两面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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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1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炒鱿鱼”两面观
  丰光
由于深圳的走红,“炒鱿鱼”这个极其隐讳的广东方言,几乎成了全国公认的普通话。所谓“炒鱿鱼”者,乃“卷铺盖”、“解雇”的意思。它的出现并被广为提倡,对于消除大锅饭、铁饭碗之类消极现象,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你干得好,有能耐,可以提级加薪。反之,对不起,炒你的鱿鱼啦。
但不知是我多心,还是自己潜意识中有吃惯了大锅饭的贵恙,对于炒人家鱿鱼的人,理智上固然取赞赏态度,内心深处却总有些疑虑。你是老板,是承包者,权力在握,手下有人消极怠工,不学无术,炒他的鱿鱼自然无可非议。可是这老板(或承包者)若心术不正,对那些非亲非故者,或提了他意见冒犯了他尊严的人,也来个炒鱿鱼,那对于雇员来说岂不是天大的冤枉?谁能保证世上所有的老板(承包者)都是公正无私光明磊落的?
这种事还真有,前不久在舆论界也引起过反响。在一家中外合资饭店任职的洋总经理,合同期为四年,但半路上却被中国老板炒了鱿鱼。是他经营不善、贪污受贿还是有流氓行径?答曰非也。而是由于洋大人不懂得关系学,愚昧到了竟然不允许中方老板用公款请客,竟敢说一不二地开除了好几位大人物的公子小姐。到头来只好自个儿卷铺盖卷了。
炒鱿鱼这个响当当的词用在这里,可不是冤煞人么?
我有个朋友在工厂,说他们厂承包以后,承包人任人唯亲,几乎将所有负责岗位都换上了自己的同乡。这位朋友就很有些惶惶不安了,咱跟人家一非乡党二非亲朋,万一有个不慎,被炒了鱿鱼可如何是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拿权的人想整无权的人,还不是易如反掌?
想必每个人处在这种状况,都免不了忧心忡忡的吧。
当然,禁止炒鱿鱼,再回头端铁饭碗,那既不可取,也不可能。问题在于,当我们赋予老板(或承包者、经理、厂长等等)炒鱿鱼的权力时,也同时应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衡机制,用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组织(如工会)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职工与老板合作,共同发展生产。但当老板一旦做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时,职工应既能有理有据地反对,又能有切实可行的方式制止之。如此,炒鱿鱼这个词大概才不会令人担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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