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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良为娼”小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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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2
第8版(副刊)
专栏:

  “逼良为娼”小析
韩羽
现下在出版界里流行着一句口头禅:“逼良为娼”。这使人想起了苏三的那句唱词:“一可恨,二爹娘,心太狠。他不该,将奴身,图财卖入了娼门”。这是地地道道的被别人图了钱财“逼良为娼”的。出版界里某些人所谓的“逼良为娼”,当然是比喻,并没有谁真地入了“娼门”。然而既有个“娼”字又有个“逼”字,人们难免要问:是谁逼的?怎样逼的?如果这样问下去,又难免就会露出有点疑难的苗头了。因为“逼良”的肯定不会再是苏三的亲娘老子,实实在在的是淫秽书刊,那些书刊像娼妓一样出卖色情、招摇过市,诱得某些出版社眼红了,一看这营生叫座,于是把脸一抹,东施效颦起来。这是被娼妓“逼”成这样的。
逼,是对方的事;为不为娼,则是自己的事。不是有“誓死不从”一说么?看来是心中有难言之隐,所以才给“逼”字留出可乘之隙。因而这被逼为娼的“良”字,也就被人认为不良了。
是什么力量使之然呢?说来说去总不外乎鲁褒先生所谓的“无远不往、无深不至”的“孔方兄”。对这“孔方兄”,古人深有体会。《池北偶谈》载:“宋人小说记张子韶言:闾巷有人以卖饼为生,吹笛为乐,仅得一饱资,即归卧其家,取笛而吹,如此有年。邻有富人察其人甚熟,欲委以财千余。初不可,坚谕之,乃许诺。钱既入手,遂不闻笛声,但闻筹算声耳。其人大悔,急还富人钱,于是再卖饼,明日笛声如旧。”
出版界的窘状确实值得同情。我们总不能眼巴巴地看着娼逼良女的现状无限期地延长吧?何况有的已经落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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