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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审理三·二四行车事故案 周小牛、刘国隆被判六年半和三年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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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4
第3版(政文)
专栏:连续报道

  上海审理三·二四行车事故案
  周小牛、刘国隆被判六年半和三年有期徒刑
新华社上海9月22日电 (记者陈毛弟)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天下午公开审理今年3月24日沪杭铁路线上旅客列车正面相撞的重大交通肇事案,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311次列车司机周小牛有期徒刑6年6个月、副司机刘国隆有期徒刑3年。
今年3月24日14时零7分,上海铁路局杭州机务段机车司机周小牛、副司机刘国隆驾驶N D2型内燃机车牵引311次旅客列车从上海真如站沿沪杭铁路外环线开往杭州。按照行车计划,这列客车应在匡巷站停车,会让从长沙开往上海的208旅客列车。但是,周小牛、刘国隆思想分散,疏忽大意,违反铁路机车运行和技术管理等有关规定,没有认真瞭望和及时制动减速,又擅自关闭驾驶室内的无线电话,直到列车接近出匡巷站时,周小牛、刘国隆才发现前方的停车信号,两人慌忙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为时已晚,从而失去有效制动距离,导致他们驾驶的311次列车冒进出站信号,挤坏道岔进入正线,于14时19分与迎面驶来的208次列车相撞,酿成死29人、伤27人的重大行车事故。其中日本旅客当场死亡27人,后因伤重治疗无效死亡1人,中国列车检车员死亡1人。
上海铁路等有关部门300余人、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官员和日本新闻机构驻沪人员到庭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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