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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钢石村铁矿告急 当地政府措施不力 石村铁矿遍体鳞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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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林钢石村铁矿告急
  当地政府措施不力
  石村铁矿遍体鳞伤
我市林县钢铁厂石村铁矿是一座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中型矿山。1983年,林县河顺乡副业队首先在矿山抢占矿体,大兴乱采滥挖之风。附近的不少农民一哄而上,非法设点,既有个体的,也有乡村联营的。今年3月以来,哄采风日甚。石村、栗家沟村的农民又在4个矿体上建起7处采矿点。他们经常进入矿山巷道,以拾矿石为名,采挖矿柱(安全柱),破坏和偷盗井下道轨、管道、电缆等设备,打乱了矿山的整体设计,国家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仅以五号、六号矿体为例,两个矿体的地质储量为267万吨,由于农民乱挖滥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致使150多万吨矿石无法开采。由于乱采滥挖,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受到极大威胁。矿区上游有3条季节性河流,农民在沿河两岸开凿简陋矿井,造成矿体地表裂缝、下沉和塌坑。一旦山洪暴发,河水沿着农民开采的井筒、地表裂缝和塌坑灌进矿井巷道,整个矿山将会毁于一旦。
5年多来,林县钢铁厂的厂、矿领导人与当地政府交涉几十次,并多次向有关单位报告、发函,但毫无效果。例如1985年3月,林县钢铁厂领导人在林县七届人大会议上,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制止附近乡村哄抢矿山矿体的提案报告,希望引起县政府的关注。可是,农民哄抢矿石风依旧。1986年3月19日,矿产资源法颁布后,林县钢铁厂领导人会同有关人员又几次深入乡、村和矿山哄采点,向乡、村领导人和农民讲解矿产资源法和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意义,劝阻农民不要再哄采矿石,可他们仍置若罔闻,多次挑起事端,阻碍矿山建设。今年4月中旬,林县钢铁厂领导人在林县召开的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又一次提交了关于制止石村铁矿被哄采的专题议案。可是,他们的希望又一次落空了。当矿山方面提出依照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规解决问题时,当地政府一位主要领导人竟说:“矿产资源法谁执行?七八十个法执行得完吗?”
7月28日,林县钢铁厂又会同林县安委会、劳动局、计经委、矿管处、县人民检察院及乡村有关领导人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作出了必须在8月5日前全部停止乱采滥挖的4条决定。8月5日上午,林县钢铁厂矿的主要领导人向林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反映情况,督促早日解决问题。可是截至我写信时,哄采仍在继续。原因何在?当地政府对解决乱采滥挖国家矿山的问题到底有没有诚意?
河南濮阳市电视台 缪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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