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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矿产资源 严禁乱采滥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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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保护矿产资源
严禁乱采滥挖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近几年来,有些地方的干部和群众为了发财,竟不择手段地进入国家矿山乱采滥挖,采肥弃瘦,采易弃难,打乱了国家矿山统一规划和开采程序,破坏了矿体,浪费了大量矿产资源。这里刊登的两封来信就是例子。
矿藏属国家所有。任何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都不因其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改变而转移。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由国家统一管理。任何圈地归己、占山霸矿、偷抢矿石、乱采滥挖以及阻挠和影响国家矿山建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林县钢铁厂石村铁矿被乱采滥挖,古蔺县、叙永县优质煤炭资源惨遭破坏,为何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人对解决这个问题缺乏诚意,或者根本就不愿意解决。保护国家矿产资源不受破坏和损失,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于那些放弃领导,支持和纵容农民乱采滥挖国家矿山资源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希望当地政府把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迅速制止破坏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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