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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各地各单位 严禁滥发钱物赠送礼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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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5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各地各单位
  严禁滥发钱物赠送礼品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关于严禁滥发钱物和赠送礼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和保持党政机关廉洁的指示精神,彻底纠正滥发钱物、铺张浪费之风。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在平日或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滥发奖金、补贴、津贴,不准随意扩大补贴、津贴范围或提高标准。不准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包括无偿、单位补贴、公款垫付和长期挂帐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食品、生活用品。违反者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通知严禁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到外地以低于当地规定的价格采购过年、过节用品。
通知严禁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索要或无偿接受地方和下属单位的工业品、农副土特产品,严禁地方和部门的下属单位用公款向上级机关(或个人)馈赠土特产品、工业品和其他礼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负责,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廉洁奉公,自觉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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