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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第十次会议 多项议题取得积极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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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9-25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举行第十次会议
  多项议题取得积极成果
本报伦敦9月23日电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次会议于1988年9月20日至23日在伦敦举行,会议结束的当天发表了新闻公报,全文如下:
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十次会议于1988年9月20日至23日在伦敦举行。联合联络小组讨论了多项议题并取得了积极成果。联合联络小组对于1988年7月1日双方代表处在香港成立后成功的合作表示满意。
在国际权利和义务常设专家小组工作的基础上,联合联络小组就香港继续参加亚太地区电信组织问题及继续参与国际刑警组织和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的活动问题达成了协议。
联合联络小组继续讨论了海员身份证及海员国籍和身份证明书两种香港海员旅行证件的过渡性安排,并取得了一致意见。至此,联合联络小组完成了全部香港旅行和身份证件过渡性安排的审议工作。
关于法律本地化的工作方面,联合联络小组就有关香港海事管辖权立法本地化的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联合联络小组还就有关民航法和商船法本地化问题进行了讨论。
联合联络小组继续讨论了关于未来香港与有关国家移交逃犯的安排并就原则问题取得了共同看法。双方同意有关细节继续由专家进行讨论。
联合联络小组确认了就改善香港司法人员聘用条件等未来安排问题所达成的全面协议。
联合联络小组继续讨论了香港防务和治安的问题。
联合联络小组就香港设立终审法院问题一般交换了意见。双方讨论了关于签订香港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方面的进展情况。
英方向中方介绍了关于设立香港船舶登记处的准备工作情况。联合联络小组决定下次会议将于1988年12月6日至9日在香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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