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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对党不负责任的“保证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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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01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简评

一封对党不负责任的“保证书”
甘肃日报社社长、甘肃省人民出版社社长、甘肃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阮迪民,在二月四日给中共甘肃省委写了一封信,内容十分荒谬,证明他在反贪污斗争中麻痹右倾达于极点。他在这封信里说:
“省委:在我领导的甘肃日报社、甘肃人民出
版社、甘肃人民广播电台以及西藏驻甘肃记者
组,我以对党绝对负责的态度,保证没有一个一
亿元以上的大贪污分子。如果查出大贪污分子,
我愿受党的处分。”
当时,省委轻信了阮迪民所提出的“保证”,没有派人到甘肃日报社等单位去检查。不想过了三天,事实却无情地打破了阮迪民的“保证书”,同时也打击了省委领导方面的麻痹思想。三天前曾经向党提出保证的阮迪民不得不承认错误,自请处分了。下面是阮迪民二月八日给甘肃省委的信:
“省委:今天广播电台突破了两个大贪污分
子:一个是工务科技工王育棠,兰州解放时,他盗
窃器材,总值达一亿四千万元。另一个也是工务
科技工,叫朱传勤,兰州解放时,他偷窃器材,总
值达三千万元。这都是我未估计到的。大前天,
我向省委作了保证,说我领导的各单位没有一亿
元以上的大贪污分子,现在事实摆在面前,证明
我对情况的了解和研究非常不够,官僚主义到了
顶点,特请省委给我以处分。”
而在阮迪民请求处分以后,不久,在他领导的单位又查出了一个大贪污分子,叫做方应茂,贪污达一亿四千万。
事实看得很清楚:以前阮迪民对党所提出的“保证”,原来是对党的欺骗和撒谎。他的这种欺骗,姑不论主观意图如何,客观上是掩护了大贪污分子。
是什么原因使阮迪民做出这种对党不负责任的事情呢?照阮迪民说,是因为“官僚主义到了顶点”、“对情况的了解和研究不够”,可是,人们要问:既然“对情况的了解和研究非常不够”,为什么又“以对党绝对负责的态度”提出“保证”呢?这是很难说通的。事实上,阮迪民根本就没有敌情观念,根本就没有上前线,因而他把自己所领导的各单位,当作“清水衙门”,这样,他虽然坐在作战指挥部或者也在叫喊着捕捉贪污分子,却看不到贪污分子就在他的身边,因为他不了解资产阶级向革命进攻的严重事实。因此,阮迪民自请处分的报告,对他的错误的认识也是极不深刻的。
一个战斗的指挥人员的职责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部署战斗。可是,直到现在,有的人对本单位有无贪污分子还不敢肯定,有的人则以多报少,有的人则“保证”没有贪污分子。这些都严重地表现了右倾思想。这种右倾思想必须及早纠正,以免重复阮迪民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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