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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粮食公司和市工商局包庇奸商损害铁路职工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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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0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济南市粮食公司和市工商局包庇奸商损害铁路职工利益
编辑同志:我处(前天津铁路局供给总店)在一九五一年一、二月间,曾委托济南铁路局供给商店由济南市粮食公司购到“八一”粉五万四千袋。这些面粉配发沿线职工后,职工纷纷反映:每袋面粉不足四十四市斤。我处当时以为这是国家公司出品,不会缺秤,因此曾通过“生计委员会”向职工进行了解释。后来职工的意见越来越多,我们于是检查了库存面粉,发现每袋面粉确是短少四两到一斤。我们给济南市粮食公司写信,并派人一再前往调查,但拖延好久,也没有解决。当时该公司并转电话说:济南工商局认为你处所提面粉亏秤问题,理由不很充足,嘱将实际情况及理由提出供参考。我们马上又写信请他们派员来天津实地调查,但他们始终是拖延支吾,不予答复。我们五月份又购该公司面粉七千八百袋(这是私商华庆面粉厂加工的)。这批面粉配发职工后,职工又纷纷反映说,粉质不好。经提出交涉,济南市华庆面粉厂曾派人来天津调查、尝试,确认属实,并情愿通过该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购买面粉时,是直接和济南市粮食公司发生关系,因此,我们要该公司对我们负责。但经一再交涉,该公司才通知济南供给商店转告我处,同意每袋面粉赔偿四千元,并征求我处意见,我处马上派人前往办理手续。谁知到济南后,该公司竟推翻前议,藉口“加工厂商不同意赔偿”,一再拖延时间,以毫不负责的态度支吾搪塞。直到去年九月,才把第二批面粉赔偿了二千三百四十万元了事,第一批面粉却始终没有得到合理补偿。
这两批面粉,普遍缺少分量和质量太坏,可以肯定是加工厂商从中捣鬼。但粮食公司和市工商局为什么对这些奸商采取纵容和包庇的态度?这是值得怀疑的。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彻底检查济南市粮食公司和市工商局的工作,并要求济南市粮食公司和工商局在报纸上公开答复。 天津铁路局职工生活供应处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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