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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注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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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03
第7版(国际)
专栏:

泰国注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本报记者 刘爱成
在泰国,高收入者可不必为住房发愁,但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住房却是紧张的。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泰国政府于1973年建立了专门负责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和改善城市贫民区状况的全国房产机构,有工作人员2000多人。
全国房产机构官员介绍说,该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人口和住房情况调查,然后作出住宅建设计划和预算。资金来源除政府拨款外,还吸收国内私人企业投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以及接受美国、荷兰等国的援助。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该机构没有自己的施工队伍,一般是与私人建筑公司签署承包合同。房产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住宅区的规划、工程设计及施工监督和竣工后的验收,主要在质量和时间上把关。从1976年初到今年6月底,该机构共建造了7万多套住房,解决了大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租、卖住房过程中,政府坚持所建房屋只提供给中、低收入者的原则。由租、买者提出申请及单位证明其工资收入及住房困难,经核实后方可租买。严禁一些人利用中低收入名义将房子租买下来,然后再高价租卖给他人。因为这些房子是专为中低收入者所建,价格便宜得多,租金一般为租者工资收入的20%。买房均为分期付款,期限为20年。在此期间,价格不受币值波动的影响。
当记者来到曼谷南郊的邦埔里新城房管所时,见所里顾客盈门,几十名工作人员忙不迭地接待购房者和办理购买手续。房管所负责人潘西女士陪记者参观了住宅区。区内道路四通八达,路旁有新设的公共汽车站和公用电话亭。住宅区的东部则是医院、中小学校、体育场和游泳池等公共设施。西部全是两层住宅楼,共有5000套。当记者走进楼房时,发现墙壁没有粉刷修饰,楼下的大门也没有安装。正纳闷间,潘西女士笑着说,这些房子就是我们所说的半成品,可以说只完成了85%的工作。我们考虑到中低收入者在经济上的困难,所以就利用这种办法比较便宜地出售给他们。他们有了地皮和房屋,将来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爱好自行改造和装饰房间,美化环境。她指着一套正在粉刷中的房子说:“看,他们中有的已经开始干起来了。”
多年来,泰国国家房产机构还十分重视城市贫民区的改造。房产机构一方面把贫民区的部分家庭转移到租金很低的平房和楼房居住,另方面在贫民区内修建道路、下水道和供水供电设施,使贫民有个较好的生活环境。到目前为止,房产机构已改造城市贫民区15个,使47000多户人家改善了居住条件。
(本报曼谷9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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