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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住房贷款制度卓有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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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03
第7版(国际)
专栏:

巴西住房贷款制度卓有成效
本报记者 兰才基
巴西住房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帮助中下层人民解决买房难的问题,巴西政府实行了全国统一的住房贷款制度,对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1964年,巴西就成立了全国住房银行,1986年并入联邦经济银行,今年1月又成立了全国住房金融体系。它的业务活动范围主要是吸收社会投资、转换储蓄存款资金、向市民发放和回收住房借款。市民购置房屋可向这个体系设立的机构提出申请。
巴西在实施住房贷款制度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改革与调整,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这种住房贷款制度最主要的有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住房金融体系向职工发放购房贷款的数额,按不同家庭经济收入的水平而定。今年年初调整住房贷款政策过程中,政府放宽了发放贷款的限额和条件,使职工买下的住房条件相对有所改善。
第二,发放住房贷款以可变换的国库币值单位(OTN)作为计算单位。这个币值单位每月随物价上涨指数进行调整,因此不受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影响。
第三,贷款利息和还款期限与借款额挂钩。
第四,支付保险金额和鼓励提前还款。借款人除了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外,还必须同贷方和经纪人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保险金。这样,在他由于失业、死亡等原因失去支付能力时,仍有权获得按合同买下的住房。
第五,合同可以转换。在今年调整住房政策以前订立的旧合同,允许转换成新的合同,使借款人从中享受新规定中的贷款优惠待遇,如果仍按旧合同偿款,借款人在支付尚未还清的余额时,可得到25%的减免,新旧合同转换所出现的利差亏损,由政府给予补偿。
这种住房贷款制度,使职工借款买房、还款付息都比较合理灵活,事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国家和个人都有好处,所以房市活跃。今年前8个月申请买房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倍,预计全年通过住房金融体系售出的各类住宅可达到70万套,加上私人资本建房30万套,计划实现售房100万套的目标。(本报巴西利亚9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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