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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官倒”要有勇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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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05
第1版(要闻)
专栏:

查“官倒”要有勇气
本报评论员
读了来自湖南的这条消息,实在令人气愤。用“猖獗”二字来形容消息揭露的进口汽车走私、贩私、倒买倒卖活动,丝毫也不过分。请看,干这种营生的人,胆子有多大,手段有多么恶劣,危害有多么严重!他们的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对此,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不依法惩处,行吗?!
对于“官倒”,群众痛恨已久,舆论界口诛笔伐也已有时日,但有些“官倒爷”似乎有恃无恐,并不准备收敛。
对于“官倒”,也有人说,界限似乎一时难以完全划清,因而觉得对“官倒”的批评,似乎失之笼统。
其实,只要我们面对事实,而不是作空泛的议论,什么是正常的交易活动,什么是必须治理的“官倒”,其界限是不难划清的。像消息中列举的那些活动,难道还有什么性质模糊不清,还有什么可以辩论的余地吗?当然,系统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规范尚待完善,但不可由此放松了对违法乱纪活动的惩治。
现在的问题是,对治理“官倒”必须要有决心和勇气。
“官倒”之所以难查,之所以吓人,无非是仗着“牌子亮”、“来头大”、“后台硬”,仿佛动了他们,就一定要“大祸临头”似的。其实,这也正是他们虚弱的一面。“牌子亮”、“来头大”、“后台硬”,按理更应知法,更应带头遵纪守法。如果把他们的违法活动同他们的“牌子”、“位子”一对照,那他们是更加害怕的。这一点,不可不明。
还有一层,打着某种“牌子”和“来头”进行的这类活动,未必都是这些单位和领导决定办的,只是少数人“拉大旗作虎皮”而已。我们揭露他们,正是帮助这些单位清查腐败分子。此点,也不可不明。
现在,中央已经作出了整顿经济秩序的决策,又有广大群众可以依靠,有关部门只要鼓足勇气,抓事实,查来龙,摸去脉,咬住不放,多横多硬的“官倒”也能查出来,也能依法惩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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