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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副市长江洪贪污腐化 有关领导机关应速检查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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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0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益阳市副市长江洪贪污腐化
有关领导机关应速检查处理
编辑同志:我们检举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江洪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恶劣事实。
一九五零年,江洪任益阳市警备司令部科长时,私自和益阳市公安局局长王崑、郊区所长赵钜德等六人,瓜分了节余的公款一百多万元。一九五一年益阳市郊实行土地改革时,江洪吞没农民斗争果实,约值三百五十万元。另外,江洪又贪污了二十丈卡叽布、十匹线春丝料,约值五百多万元。江洪还把没收反革命分子的钢笔、手表等物,擅自拿去或转送别人。一九五一年十月间,江洪在“照顾老干部”的藉口下,挪用公款一千二百万元,派私商刘某往广州购买钢笔三十四支,并指示该私商逃避税款。财政科、财委会仓库中的贵重公物,被江洪拿走的不知其数。
江洪的浪费、腐化行为也是严重的。不论开大会、小会,江洪总是主张大吃大喝。他说:“开会不吃点好的,等什么时候?”女客来时,江洪总要买糖、买水果,大肆“招待”。江洪每天不是跑财政科、财委会搞东西,就是在家开留声机,找人“谈心”、开玩笑。一九五一年七月间,江洪擅自从市属各小学教员中挑选一批所谓“够漂亮标准”的女教员,来参加“工作”。他在公安局长任内,一手培养了五个“对象”。他说:“我的南下最终目的,就是找个好爱人。”他对原来的爱人,却百般虐待。正当对方怀孕时,他威逼着要离婚。
江洪的官僚主义作风也异常严重。他自任益阳警备司令部科长、益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以来,一贯居功自傲,不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擅自发号施令。他对干部只使用不教育,一旦干部犯了错误,即采取所谓“江洪政策”——打骂、开除、坐牢。他为了个人的私欲,对逢迎他的干部则提拔,对忠于党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的干部,则打击、排挤、压制。
我们认为江洪已经被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了,已经蜕化了,有关领导方面应当迅速检查处理。
青年团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支部委员会及
吴纯 邓昭度 张冬生 姜松青 彭先齐 汤光保 周尚然 萧吉
涛 廖昂然 胡国雄 万九根 罗凤仙等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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