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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省市开展执法大检查 以权代法有法不依现象仍严重 改变执法不力状况已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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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07
第1版(要闻)
专栏:

十四个省市开展执法大检查
以权代法有法不依现象仍严重
改变执法不力状况已刻不容缓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记者周长新)14个省市开展的执法大检查表明:我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很不平衡,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很严重。
据国务院法制局法规监督检查司讲,已开展执法大检查的省市有北京、上海、黑龙江、广东、江苏、吉林、浙江、云南、湖南、湖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上海市检查了44个重点法规的执行情况,执行较好的占34%,一般的占59%,较差的占7%。黑龙江省去年执法大检查反映出的情况更为严峻:齐齐哈尔市检查了70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执行较差的竟占29%;全省执行一般或较差的法律也分别占50%和20%左右。
从各地执法大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地区或部门的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是执法难的首要原因。有些领导往往把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与加强法制工作对立起来,认为执法是受“条条”、“框框”束缚,习惯于靠行政命令和长官意志办事,许多案子常常因为某些领导一句话、一张条子办不下去。广东省今年开展的执法大检查表明,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干部犯罪案件中,只有一半能真正判刑,另一半则因各种干预而由检察机关免于起诉,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执法力量不足也是造成执法难的重要因素。据了解,在全国3000多个法院中,有48%的法院没有审判法庭,使法定的公开审判等制度难于贯彻执行。由于审判力量不足和经费困难,许多法院积案现象仍很突出,有的法院怕影响结案率,采取月底、年底不立案的办法,使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律师量少质弱,全国仅有专职律师1.8万多人,各级法院审理的近百万件民事案件中,接受律师代理的案件仅占7%左右,刑事案件也只有20%能委托律师辩护。全国一半以上的乡镇还没有配备司法助理员。
部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高也影响着执法的严明和公正。仅就文化水平来看,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的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专业知识水平的仅占1/10左右;专职律师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只占39%。
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对记者说,不正之风的侵蚀、法律本身不完善、对执法缺乏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也是目前执法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的原因。他说,改变执法不力的状况已刻不容缓,当前要在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的同时,强化法制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检查机构,使之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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