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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习惯嫁到女家 舅父有权干预外甥 鄂伦春族保留母系社会痕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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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07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男子习惯嫁到女家 舅父有权干预外甥
鄂伦春族保留母系社会痕迹
新华社呼和浩特10月6日电 (记者石云子)我国学者在对生活在森林地区的鄂伦春族经过长期调查后认为,这个人口很少的民族虽早在17世纪中叶以前已结束母系氏族制,过渡到父系氏族制,但它至今仍残留着若干反映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
被调查的鄂伦春族,总人口约4000人,分布在内蒙古东北部及黑龙江大小兴安岭地区,主要从事游猎经济。新中国成立时,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地域公社阶段。这个民族的经济类型、社会形态与原始文化遗产,对研究中国古代史、世界古代史都具有重要价值。
据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赵复兴描述,鄂伦春母系氏族社会遗迹主要表现在:
——亲属称谓。鄂伦春人有白依尔氏族和柯尔特依尔氏族,“依尔”是妇女、女人们的意思,这种称呼反映了他们的祖先是女性。鄂伦春男子平日谈“家”时常说:“这是我妻的家”,女人们则把母亲的氏族当作祖根,并作为祖先供奉。
——婚姻关系。这个民族一直保留着姑舅表婚的习俗,流行男子嫁到女方家居住,残存着妻姐妹婚(妻子死后,姐夫可娶妻妹)、夫兄弟婚(丈夫死了,夫弟可娶其嫂)的习俗。这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婚姻形态与族外群婚制的遗俗。
——舅父权的保留。舅父有权干预外甥的财产继承和婚姻大事。舅父对外甥的评价,被社会公认比父母更具有权威性。
——女性“萨满”。鄂伦春人信仰原始宗教——萨满教,这个教男女巫师各占一半。早先,氏族长、萨满均由女性一身二任。鄂伦春人相信女萨满逝世后其灵魂会回归娘家,在娘家氏族人中附体。
现年57岁、已从事民族学研究32年的赵复兴,在新著《鄂伦春族研究》中,分18个专题,全面论述了鄂伦春族名由来,鄂伦春人从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家庭公社、地域公社的形成发展,并对鄂伦春族生产生活方式、婚姻家庭、丧葬习俗以及民族经济发展方向作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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