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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炮何以冒充黄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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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07
第6版(国际)
专栏:札记

大炮何以冒充黄油
9月30日,巴拿马方面经过与美方协商,将前一天扣留的一门120毫米口径大炮交还给美国军队,结束了一起外交官们称之为巴拿马和美国之间发生的“严重事件”。
这一事件的蹊跷是,原来,美国的这门大炮被装在集装箱里,从迈阿密运到巴拿马港口卸货,并谎报为“一般货物”,被人视为黄油一类的食品。不仅如此,承运者还做了手脚,收货地点写的是巴尔博亚港,而大炮却在拉斯米纳斯港“登陆”。按照巴拿马的法律和1977年的托里霍斯—卡特运河条约的规定,这个港口是禁止运入军用物资的。巴拿马国防军据此扣留了这项“非正常”入境的“一般货物”,声称要把事情调查清楚。
事发之后,美军南方司令部当局竟振振有词宣称巴拿马国防军“非法夺走了”美国武器,并还提出“抗议”,同时还嘲笑巴拿马人把大炮当作可以发射导弹的火炮,讥讽他们“对武器的识别很不熟练”。
所谓“非法夺走”之说实在荒唐。那种嘲讽也只能贻笑大方。其实,美军当局将大炮冒充为“一般货物”,把卸货地点中途窜改,说明他们心中有鬼。这种先发制人的作法不过是在事情败露后那种霸占者的发慌心理的表露而已。其实,美国在巴拿马的军事基地驻有上万名官兵,飞机大炮也多不胜数,再运入一二件武器并非什么大事,现在那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反倒让它出了丑。
·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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