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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敢包庇坏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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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什么有人敢包庇坏人?编辑同志:
看了9月10日贵报刊登的《邓克昌被捕之后……》,颇有感触。一个“文革”期间亲手开枪打死一名干部并被判刑的武斗队小头目,居然在改革中由于受到某些当权者的赏识,当上了大同与丰台联营的运输公司经理,但他恶习不改,对女职工施暴企图强奸。当这个坏家伙理所应当地被逮捕后,竟有那么一些人(包括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或台前,或幕后,或出面说情,或以势压人,以达到“不要处理”邓某的目的。
你说怪不怪,那些身居高位、握有权柄的人为啥对既有施暴行为又有贪污行为的邓某如此偏爱?记者的文章已有表露,邓某在“感情投资”上是下了一番功夫的,诸如换小汽车,送彩电、冰箱等高档用品,果然奏效。当某些当权者的灵魂一旦被铜臭污染,就势必利令智昏,心甘情愿地乖乖地为邓某充当保护伞。
这些当权者敢于明目张胆地庇护罪犯,盖源于党风和社会风气之不正,但深究一层,也不能不看到它和我们当前存在的执行法纪不严有直接的关联。包庇坏人坏事,往往得不到追究,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愿此次对接受邓某的贿赂而肆意庇护的当权者,能够按照党纪、国法给以应当的处罚,并公之于报端,以收“惩前毖后”之效。
弄不明白的是,像邓克昌这样的在“文革”中致人死命并被判刑的人,如何能委之以重任?是组织部门工作的疏漏,抑或有其它因素,难道不也应当认真查清,并从中引出必要的教训吗?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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