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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比例尺——从谢秉煦的感慨看科研创值的分配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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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2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不合理的比例尺
——从谢秉煦的感慨看科研创值的分配问题
曾宪斌
正在北京举行的1988年国际发明展览会上,广东展区唯一的一项医疗发明展品——体外膈肌起搏器,引起了国内外同行的特别关注。我国著名心血管专家、《中华内科》主编翁心植因出席国际会议未返,特写信给主要发明者谢秉煦,高度评价并订购膈肌起搏器,同时派其研究生王辰前往取经。
肺气肿呼吸功能康复治疗是目前国内外医学界的一个难题。广州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副教授谢秉煦等人发明的体外膈肌起搏器,是一种无创伤性膈神电刺激器,为国内外首创。通过它的治疗,可使肺气肿病人的通气量增加50%以上,改善气短等缺氧症状,帮助膈肌功能的康复。该院开设膈肌起搏门诊,到目前已治疗达3万例次,有效率达90%以上。前来订购膈肌起搏器的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呼吸研究中心主治医师张洪玉说:“这对肺气肿病人确实是个福音。以前没什么招数,现在好了,有了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的有效手段。”
谢秉煦等人发明的膈肌起搏器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得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仅今年而言,广州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公司推广该项成果创值70万元,中山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设膈肌起搏门诊,为医院增加收入达10万元。加上技术转让费等不完全统计,该成果创值超过82万元。
然而,作为主要发明者的谢秉煦,前后所得到的报酬,只有千余元,与该成果的价值、经济效益不成比例。这千余元主要来自一笔技术转让费的分成。这笔钱共1万元,扣除科研管理费、科研费、上交医院等部分,归到谢秉煦名下的,只有800元。
为发明这个膈肌起搏器熬过无数不眠之夜的谢教授,对名利看得很淡。当有人觉得他的劳动付出与报酬之比极不合理、以为是有人作梗时,谢教授总是解释一番:“医院领导对我的生活、科研一直都十分关心,大力支持。而且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给一些,多照顾一点。”
分配不合理的症结,在于现存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合理,当领导的就算是个明白人也无可奈何。如,根据发明人技术转让提成的分配条例,发明人仅能提取转让费的5%—10%。再如,广州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公司因生产膈肌起搏器而获丰厚利润,他们也认为应当与发明人分成,至少有个表示,可因为没有相关的条文,“名不正而言不顺”,给不了。该公司总经理谭仲华对此十分遗憾:“没有老谢,哪会赚这么多钱?而我们却没法给最有功劳的人一点报酬,实在不合理。”原广东省高教局局长黄其江专门对谢秉煦的科研及报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将材料上报国家教委。
他说:“现行的有关高等院校科技人员成果费分配方案,当初是我参与制订的。如今看来,许多规定不合理,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应当及时修订、改进。”他感慨地对谢秉煦说:“你如果在日本发明了这种医疗仪器,就技术转让而言,至少应得50%—60%才合情合理。”
翁心植的学生王辰也打算研制新的医疗仪,但对谢教授所得的微薄报酬感到寒心。
他认为,现在的知识分子待遇本来就很低,他们搞科研所经历的千辛万苦,非常人所能理解,如果都像谢教授的境遇这样,那谁还会热衷科学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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