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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税务部门打击偷税抗税 湖南各级法院保护国家税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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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配合税务部门打击偷税抗税
湖南各级法院保护国家税收
本报长沙10月11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和支持税务部门工作,开展打击偷税、抗税的专项斗争,保护国家税收。
去年至今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受理94件偷税、抗税案件,对98名偷税、抗税的犯罪分子依法作出了判决。长沙市区、县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去年共判处偷税、抗税案件13起,为国家追回税款50余万元。对税务机关因纳税人拖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经催缴和采取有关行政措施无效而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依法及时处理。岳阳市南区一个体户拖欠税款,税务部门多次催缴无效,区法院根据税务部门的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各级法院对那些拒不纳税,还殴打税务人员或以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的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了严厉制裁。
湖南省各级法院注意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和违反税收管理制度或发票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通知税务部门查处。今年5月,长沙市郊区法院在审理马王堆乡新桥村诉新桥木工厂欠交承包款一案时,发现新桥木工厂在销售产品中,使用普通收款收据偷税,便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税务部门查处。
湖南省各级法院还结合办案,采取开座谈会、上普法课、开展法律咨询和召开案例发布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依法纳税意识教育,促进税收工作。平江县个体户曾时德,利用非法手段,偷漏税1500多元,拒不缴纳,今年4月被县法院以抗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县法院以该案为教材,在个体户比较集中的城关、南口和长寿3镇分别召开案例发布会,以案讲法,对个体户进行法制教育。3镇原来偷税漏税的84户个体户,补交税款和罚款462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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