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裁决的前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2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裁决的前后
本报记者 任毓骏
近日来,巴基斯坦各界人士称赞最高法院在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国家的安定团结方面作出了前所未有的贡献,最高法院的威望在全国人民的心目中大增。
今年5月29日,哈克总统宣布解散国民议会和联邦政府。7月下旬,哈克总统又宣布,全国大选将于11月16日举行,选举以非政党为基础。这一宣布引起了一些反对党派的争议,大多数政党强烈要求未来的大选应以政党为基础。巴基斯坦人民党领导人贝娜齐尔·布托为此向最高法院提出起诉。
8月中旬,哈克总统不幸死于空难,上述争议一直没有解决。
根据宪法程序,参议院主席伊沙克·汗继任总统后明确宣布,政府将严格按照宪法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关于大选的日期和方式,将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决。
从9月20日开始,拉合尔高级法院开始审理部分前议员申诉案件。经过1周的法庭辩论,9月27日经全体法官一致同意作出的判决认为,前总统解散国民议会的理由是“如此模糊、笼统或不成立,因而其命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宪法未规定可以随意解散议会。”判决书后半部分指出,鉴于总统已宣布不久即将举行大选产生新的议会,“被解散的议会也不得恢复。”
这一宣判公布后,舆论界和许多政党人士表示赞同并拥护。但联邦看守政府不同意判决的前半部分,认为已故总统采取“5·29行动”的理由是充足的,不能称之为“违宪行为”,因而针对拉合尔高院的判决,向最高法院上诉。与此同时,部分前国民议会议员反对拉合尔高院判决的后半部分,认为既然判定“5·29行动”是“违宪行为”,那么,恢复原国民议会才符合逻辑,拉合尔高院的判词是前后矛盾的。因此,他们也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恢复被解散的国民议会。据报道,到9月30日,已有100多名前议员签名要求恢复议会,国民议会议长已宣布于10月2日在原议会大厦召开议员大会。如果这次议会得以召开并决定恢复被解散的前政府,那么,巴基斯坦就会出现两个政府并存的政治危机。
在这危难之际,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于9月30日发布紧急命令,中止执行拉合尔高级法院的判决并禁止被解散的议会于10月2日或其他时间在伊斯兰堡或其他地点复会,议长和前议员接受了这一命令。最高法院同时还宣布,将于10月2日开始审理人民党领导人贝娜齐尔·布托就大选方式提出的起诉案和有关方面不服拉合尔高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一时间,全国的舆论都密切关注着国家的最高司法机构如何解决已故总统和反对党派关于选举方式之争以及国家的行政机构和前立法机构关于拉合尔高院判决之争。
10月2日上午9时,最高法院首先审理关于选举方式的案件。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辩论,全体法官进行了合议并起草判决书。首席法官当众宣读了简短的判决书,其中援引了多款宪法条文,判定各政党有资格参加大选并使用竞选标记。
当天接到最高法院判决书后,伊沙克·汗总统立即召开全体内阁会议,决定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如期举行以政党为基础的大选。
紧接着,最高法院开始审理关于不服拉合尔高院判决的上诉案。经过4天的激烈法庭辩论,10月5日下午,由12名最高法官一致同意作出了如下判决:最高法院维护拉合尔高级法院的原判,并重申让人民在即将举行的大选中自由、公正地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新的议会,产生新的政府。判决书还指出,根据宪法精神,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必须以巴基斯坦的最高利益为出发点,国家利益必须高于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作出一系列判决后,得到各界的一致拥护和支持,从而解决了全国面临的几个有重大争议的问题。这标志着这个国家在法治的道路上前进了一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