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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财税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负责人强调 中央部门从自查做起作全国表率 本月先查在价格问题上的违法乱纪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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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财税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负责人强调
中央部门从自查做起作全国表率
本月先查在价格问题上的违法乱纪行为
本报北京10月12日讯 记者潘岗报道: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负责人今天在这里强调,中央各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大检查中要严于律己,认真检查、纠正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为全国作出表率。
这位负责人是在今天召开的中央部门财务司局长会议上讲这番话的。
这位负责人要求中央各部门和所属大企业、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进行对照检查,把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解决在自查之中。对于自查不力的企业和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严防自查工作走过场。他说,在10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首先检查在价格问题上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特别要注意清查重要生产资料、耐用消费品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违反价格规定问题。不得隐匿不报,或以少报多。
这位负责人还要求中央各部门抓紧组织工作组分赴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帮助工作。对查出的各项违法违纪金额要及时上交国库,并调整帐目和会计决算。另外,要严格掌握政策,做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对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屡查屡犯和边查边犯的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能迁就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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