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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在孩子身上打算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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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综述

莫在孩子身上打算盘
8月8日,国家教委发出的《关于做好新学年始业工作的通知》指出,对于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按规定应当入学的少年儿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入学,也不得额外向家长或单位收取或摊派费用。然而,近来我们收到各地的60多封读者来信,反映一些学校乱收费的现象相当严重。
一、学费成倍增长。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泉乡中学一名初中生来信反映,他于今年暑期毕业,由于没有考上高中,准备复习一年。但是,那里的复习费直线上涨:大前年每个学生的复习费是40元,前年涨到60元,去年涨到80元,而今年却要200元。当地高中生的复习费更高,每个学生一学期竟达500元以上。
二、学杂费一校高过一校。河南洛阳电视台记者裴大贵来信反映,他出差湖北松滋县,发现这个县33%的中小学生因学杂费太高而退学。纸厂河镇各中小学向学生强行收取基建费、集资办学费、实验费、课桌费、补课费等。各学校还在收费上互相攀比。纸厂河镇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得一次交清150元至200元的费用。金羊山小学考取初中的共有40多名学生,50%的家长因拿不出昂贵的“集建费”,只好让孩子不念初中。据来信者调查,这笔钱是上交纸厂河镇政府修建办公楼的。这类情况在松滋县其它学校也存在。各校收取的高额费用用在教学上的不到一半。
三、收费标准不一。有些学生同在一所学校,上交的学杂费也因人而异。江苏连云港市朝阳铁建三队一职工去朝阳中学联系其子女入学问题。这所学校一负责人答复说:“孩子可以入学,但要交1000元。”这位职工要求少交一点,学校负责人回答:“父母是双职工,孩子的学费一分都不能少。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工作,孩子的学费至少交500元。”这位职工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四处托人帮忙。后来,校方了解到这个学生家长是搞物资供应的,便提出要一些木料。这样,孩子上学只要交100元。征得单位领导的同意,这位学生家长将1立方米木料送到学校。可是,这车木料钱不知何时才能收回。
四、追逐金钱,扩招议价生。不满7周岁的儿童、转学者、升学未达分数线者、代培生等统属议价行列。湖南衡山县城关中学教师白茹反映:今年开学时,衡阳市二中和七中议价生交费为每人每年2000元。衡山县岳云中学议价生每人每年400元,共招议价生60人,占新招学生总数的20%。
五、强行摊派集资赞助费。以江苏盐城市拖拉机厂为例,今年8月底,10多所学校要求这个厂赞助。其中城东小学向这家厂要600元,市幼儿园要1500元,市第一小学要3000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厂人均赞助费达600元,共计15.6万元。今年9月1日,江苏海门市三厂镇中心小学向南通国棉三厂摊派没有得逞,便将这个厂的职工子女拒于校门之外。
六、设置重重关卡,阻挠农村学生上学。江西九江县一些中小学规定:未交清公粮任务的,其子女不能上学;未交清建校集资款的,学生不准上学。西安陆军学院唐铮反映,湖南祁东县一些中小学规定,学生除了交足学费外,每人还必须无偿向学校交黄豆5斤至20斤。因为学校要用豆渣养猪。
如此繁重的学杂费,迫使大批学生失学。一些来信还反映,望而生畏的学费,使有的天真无邪的少年背上了思想包袱,甚至走上了绝路。
低收入的家长,一年要拿出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为孩子上学,这绝不是一件小事,何况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那种自立标准乱收费的做法,有悖于人民教育为人民的宗旨,有损于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有的学生家长气愤地说:“如此收费,不但收走了孩子们的学习资格,同时也收走了我们赤诚的心。”
本报群众工作部 李晋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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