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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赚钱捞油水 无视文物保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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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只想赚钱捞油水 无视文物保护法
4月中旬,我县儒林镇工商所送来207枚古钱币请我们鉴定。经鉴定,这批古钱币有些是秦、汉、三国、隋、唐、五代、宋、明的,有些是清朝光绪年间的银币,文物价值在三级文物以上。
这批文物是儒林镇工商所1987年9月在县城农贸市场查获的,但未鉴定,未结案。经我们鉴定后,县工商局于今年5月落实定案。6月13日,决定依法没收这批文物。7月5日,我们派人前往县工商局,要求他们按照有关法规,将这批文物移交我所,他们不予理睬。7月8日,我们又去县工商局再次重申有关文物法规,要求他们移交这批文物。他们仍然不肯移交。
县工商局一名干部说:文物交给你们,弄不到什么油水,卖给省里可赚一大笔钱。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文管所 老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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