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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森林火灾问题 中共中央给各级党委的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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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06
第1版()
专栏:

关于防止森林火灾问题
中共中央给各级党委的指示
我国森林因经常发生火灾事件,致各地广大面积森林被害甚巨。这不仅严重地损害了木材的来源,使国家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木料更加缺乏,且将招致农业上的水、旱、风、沙、雹等各种灾害。为保障我国工业建设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必须把现有森林确实保护好,不使继续遭受破坏。中共中央完全同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颁布的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凡有山林地区的各级地方党委,尤其东北和内蒙党委,必须认真讨论并保证其彻底执行。同时应负责领导和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党的组织并教育所有党员、团员以及农民协会和妇女联合会的会员,深入地发动群众,努力进行护林防火工作。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一九五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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