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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差旅费报销单的背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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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在差旅费报销单的背后
名优香烟价格上调不但没有影响营口大石桥火车站候车室前一群香烟贩子的生意,反而使他们的烟更好卖了。你看,他们起劲挥动着手中成沓的长途汽车票,高声叫卖。只要买他们的烟,就能得到与烟款相等的车票,这车票当然是给买烟人用来报销的。沈阳火车站前的一些小贩则推而广之,扩大了这种“服务”范围,他们手中的书刊、打火机、变色镜以至手提包等等,都用这种卖货附带给车票的方式推销。在他们起劲的叫卖声中,一笔笔公款变成了各种各样的私人消费品。
为私人提供这种侵占公款方便的不仅仅是个体不法商贩,一些国营服务性企业也在效尤:丹东市一高级宾馆为招揽顾客,卖舞票时给开长途电话费收据;阜新市一家宾馆更明白无误地在客房的宾馆简介中注明,旅客住宿期间的所有开销包括舞票、饮料费、美容费、理发费均可和住宿费结算在一起;抚顺市某县一招待所4年来一日三餐收费6角,丝毫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其奥秘也是“吃床腿”。
这些通过差旅费大肆化公为私的人,主要是企业的供销、采购人员。为什么以精打细算著称的企业领导者会忽视差旅费报销制度这个漏洞呢?沈阳市税务研究所的经济师们揭示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被化为私用的这笔公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国家承担了。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为八级累进制,以35%为起点,最高税率55%。而税率的计算,征收的数额都是以企业利润为基准的。企业利润的多少取决于成本的高低,当大笔私人消费由公家报销后,企业上升的成本必然要冲销利润,降低企业纳税额。也就是说,这笔私人消费的公款至少有一半是应付给国家的税金。税务研究所的经济师们对记者说,如果企业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由企业留利部分承担,堵塞漏洞的办法早就会想出来了。现在是国家“花大头”,谁还会那么认真。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就带头这么干。
(9月26日《辽宁日报》 欧阳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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