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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公司领导方面应检查张爱民的罪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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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3-0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市建筑工程公司领导方面应检查张爱民的罪行
编辑同志:北京市建筑工程公司五一○二工地负责人张爱民,在修建某疗养院的工程中,大量地浪费和盗窃国家财产。张不重视保管材料,有三百多袋洋灰受了潮或因着雨不好用了。他叫工人砸碎这些坏了的洋灰,然后掺用到工程里去。搅拌洋灰时,张在每两袋洋灰中偷洋灰六斤。每天打二百袋,张就偷六百斤洋灰。两个月里,张偷洋灰三百六十袋,价值九千三百六十万元。楼房盖好后,部分地基已凸起,楼柱有裂缝,大梁都歪了。我要求北京市建筑工程公司领导方面彻查张爱民的罪行。
郭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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