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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住与搞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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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8
第2版(经济)
专栏:治理环境 整顿秩序

管住与搞活
文牛
改革开放以来,有一句话已经成了口头禅——“放开,搞活”。这个说法,无疑是对的。在旧经济体制下,权力过分集中,统得过多过死,政企不分,企业没有自主权。针对这些弊端,提出必须“放开”,才能“搞活”经济,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实践也已经证明,这样做也确实取得了好的效果。因此,“放开,搞活”,必须坚持。
现在,改革的实践又向我们提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管住”和“搞活”的关系。
你看,现在老百姓和企业的意见,相当多的是嫌政府或有关部门“没有管住”。最集中的是嫌对物价上涨没有管住。群众怪商品涨价过多没有管住,企业怪原材料涨价过多没有管住,农民怪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和保证供应没有管住。大家还怪对流通领域里“官倒”、“私倒”用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的活动没有管住……也就是说,近来要求“管住”的呼声高涨起来了。
于是乎,“放开”和“管住”的呼声并存,而“管住”的呼声尤甚。
难道,今天的人们已经开始厌烦经济的活跃而又留恋起僵死的局面来了?当然不是!人们要求的不是把“活”管死,而是把“乱”治住。
当然,又要活,又不要乱,不容易。特别是开始活起来的时候,新秩序还不完备的时候,有点乱,恐怕也在所难免。但是,这决不是说,我们可以对乱采取放任的态度,任其发展。因为“乱”是破坏“活”的,乱过了头,很可能导致“死”。例如一个市场,可能因管得过死而冷冷清清,也可能由于乱得过分而不得不暂时关闭。
对于“管住”和“搞活”的关系,有人用这样形象的比喻加以说明:对抗性很强的足球比赛,每个队、每个队员怎么踢法,使用怎样的战术和技巧,那是放得很开的,但是,他们都必须按照规则比赛,都必须听从裁判的裁决,那又是很严格的。犯了规,不听裁决,就要受罚、亮黄牌,以至罚下场。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乱来一气,比赛就只能中止了。从这种意义上说,只有“管住”,才能“搞活”。
看来,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才会出现活而不乱的局面。有人一听说要“管住”,就说要“收”了,这不是认识上的片面性,就是想以此为借口,逃避“管住”,靠小动作“进球”。在今天重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时候,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都要按中央的决策办,服统一的纪律管。对那些不服管的,要给以适当处罚,亮黄牌,以至罚下场。这样,经济才会进一步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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