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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明年起实施定量考核 结果须报省级政府并向群众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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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1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城市环境明年起实施定量考核
结果须报省级政府并向群众公布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最近发布《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决定》,按照这一决定,各城市将从1989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考核范围包括: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绿化五个方面,共20项指标。
这一决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各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将定量考核结果报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将每年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决定指出,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将使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由定性管理转向定量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是为了落实环境保护“七五”计划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任务而作出以上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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