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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农谢忠仁出卖48亩幼林 这项活立木商品交易在铜鼓产生较大影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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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0
第2版(经济)
专栏:

林农谢忠仁出卖48亩幼林
这项活立木商品交易在铜鼓产生较大影响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熊典达报道:江西省铜鼓县林业生产开始走上商品化发展道路。最近丰田乡南溪村林农谢忠仁将自己营造6年的48亩幼林卖给县营林投资公司,收入2万元,达成了全县第一笔活立木商品交易。
铜鼓是我国南方的一个重点林业县。长期以来,林业生产的旧习惯是树木只有砍下来才能成为商品,长在山上的活立木不能买卖。林农觉得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因而造林、管林的积极性不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铜鼓县人民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贷款造林条例,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予以颁布实施。条例规定:以承包或租赁方式所造的林木,既可以在国家木材生产计划指导下砍伐作为商品材,也可以测材作价出卖山上的活立木。原属山权不变,林权在合同期内转属买方。
谢忠仁在自留山和责任山造林150亩,都已成为茂密的幼林。为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更大规模的林业生产,他将一块拥有82立方木蓄积材的林地卖给了县营林投资公司。他算了一笔帐,除掉投资外,48亩幼林每年每亩可得纯收入80多元,林业收益很可观。
谢忠仁与县营林投资公司进行的活立木交易活动已在全县产生了较大影响,乡镇干部和林农亲身感受到了造林有利可图,应该多造林,造好林。他们认为,活立木作为商品加以肯定并进入交易市场的做法,明显地缩短了造林的见效期,减少了造林的风险,有利于增强林农的心理承受力,能提高林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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