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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台风名称有变 收听天气预报请注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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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0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明年起台风名称有变 收听天气预报请注意
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 目前我国使用的台风名称和等级标准是历史上沿用下来的,与国际规定的标准不相一致。海运、港口、外贸等部门需同时使用内外两种不同标准的热带气旋预报、警报,深感不便,甚至可能造成防范工作中的失误。为适应对外开放和沿海经济发展新形势,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气象局决定采用国际热带气旋名称和等级标准。
国际规定热带气旋中心附近的平均最大风力小于8级称为热带低压,8—9级称为热带风暴,10—11级称为强热带风暴,12级或以上称为台风。国际标准与我国现行标准的主要差异是:国际规定的热带风暴和强热带风暴,我国统称为台风;国际规定的台风,我国称为强台风。从1989年1月1日起,我国将使用国际热带气旋名称和等级标准。此后,各级气象台站将按国际名称和等级标准向国内和国外发布热带气旋的情报、预报和警报。国家气象局发出通告,提醒各地注意区分,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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