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深圳大力治理流通领域混乱现象 省、地、县、部、委、办、协会、学会驻深圳机构林立,既搞政务,又经商,亟需清理整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3
第2版(经济)
专栏:

  深圳大力治理流通领域混乱现象
  省、地、县、部、委、办、协会、学会驻深圳机构林立,既搞政务,又经商,亟需清理整顿
本报讯 记者王楚报道:日前,深圳市工商局查封了南达工贸联合有限公司在国贸大厦的4间贸易部。该公司的一位经理感叹:“经商必须依法。”
以“承包”、“租赁”为名,擅自设立“贸易部”、“开发部”,继而出租给外地人经营的这类公司,实际是靠出卖帐号、营业执照,坐地收“租”。权威人士说:“较之全国各地,深圳这种现象最突出。”的确,有些租出去的“贸易部”、“开发部”,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竟人手一枚。这种现象,既扰乱了特区经济秩序,又败坏了特区声誉,据市工商局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截至9月底,市工商局仅对监督权限以内公司进行清理,就查封非法经营户470多家。
如何克服经济生活中混乱现象?市委书记李灏要求全市从整顿流通领域秩序入手,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皮包”公司;对外来人员设置的非法经营点,坚决撤销;对那些靠出租、转让营业执照、公章、帐号,走私牟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罚处。
记者注意到,省、地、县、部、委、办、学会、协会等团体驻深圳机构林立,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这些机构常常一套人马,多块牌子,既搞政务,又经商,有关人士呼吁:要使深圳流通领域的秩序尽快趋于正常,必须按商品经济规律进行管理,必须按党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整顿,实行政企分开。
一位法学专家就深圳治理流通领域混乱现象,发表文章指出,要使流通领域秩序正常化,深圳执法部门必须对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贯穿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加强经常性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