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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赶浪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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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0-25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不能这样赶浪头
  江世杰
一位工会工作者从东北回来,讲起这样一件事:某企业规定每个职工都要拿出一定数额的现金(一般是1000元)来购买企业股票,否则,劳动组织合理化组合的名单上就没有你!企业领导人说:“这是实行股份制的需要”。
也许这个企业领导人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行股份制,但是,我却对此不敢苟同,而且顿生种种疑虑:
首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公报说得明确:目前是进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怎么好这样生硬地简单地行事?股份制对我们来说还是新事物,还需在理论、政策、制度、做法等方面进行摸索,怎好一哄而上?
再说,让职工成为企业股东,恐怕不能强迫命令,而应坚持自愿原则。民谚云:强扭的瓜儿不甜。许多搞股份制试点的成功实践证明,准确地宣传发展股份制的意义,积极普及股份经济的基本知识,消除人们对股份制姓“资”的顾虑,发行股票就顺利、圆满。不是讲“联股联心”么?你不考虑职工有没有具体困难,你不尊重群众的意愿,“一刀切”式的强制摊派弄得人家心里疙疙瘩瘩,那不正好适得其反——感情上越来越疏远!
还有,以是否购买企业股票作为劳动组合合理化的首要条件,劳动制度改革有走偏方向之虞。劳动组织合理化组合,实行双向选择,厂内待业,是为了鼓励先进,推动竞争,打破“铁饭碗”,端掉“大锅饭”。这项改革所带来的激励机制,可不应轻率地被一份企业股票所替换。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些暂时交不起1000元钱的优秀职工不被组合,而一些长期吊儿郎当的职工因为买得起股票而被组合——厂长同志:那该是多么令人遗憾!
由此想到,一些本来很好的办法,就是被这样地弄坏了,确实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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